关于我校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于:2019-10-18

学校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为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全校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

二、专业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传个人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报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21日——10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可网上报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

2.到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111日——

1111日。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必须用A4

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历认定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师范类专业: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或免试证明;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必须是近一年体检合格证,体检表在人事处下载,到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7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8、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材料一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材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人事处公章;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报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老师于111日—— 1111,提交审查材料,现场确认信息,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3103061

 人事处    

0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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